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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23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10-330212-04-01-278036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其他资金共同出资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宁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东吴镇、塘溪镇、瞻岐镇。
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内容为画龙溪、梅溪、周一溪小流域系统提标提升(防洪墙新建、桥梁及堰坝建设、溪坑护脚等)。
画龙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溪坑护岸、护脚、防洪墙、拦沙堰、机耕桥及河埠头等。① 干流画龙溪新建护岸0.204公里,新建护脚4.256公里,新建防洪墙2.273公里,新建拦沙堰12座,新建机耕桥1座,人行道0.207公里、水池11座;②支流黄沙溪新建护脚0.608公里,拦沙堰提升7座;③支流合石岭溪新建护脚0.244公里,拦沙堰提升5座;④其他配套增设栏杆0.207公里及河埠头提升39座。
梅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溪坑护岸、护脚、拦沙堰、桥梁及河埠头提升。①梅溪干流新勇段新建护脚 0.740 公里,新建拦沙堰 2 座;②梅溪 干流(水库下游段)新建护岸 0.070 公里,新建护脚 6.523 公里, 新建拦 沙堰 11 座,新建桥梁 2 座;③支流周家溪新建护脚 1.517 公里,新建护 岸 0.183 公里,新建拦沙堰 14 座;④其他配套栏杆提升 6.425 公里及河 埠头提升 43 座,新建防冲地梁 0.265 公里。
周一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溪护岸 0.60 公里,新建护底 0.40 公里,新建 拦沙堰 3 座,新建拦沙地梁 4 道,新建桥梁 3 座及配套溪坑引水 1 项。
概算总投资:约17827 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暂定11000万元。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517日历天。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新建溪坑护岸、护脚、防洪墙、拦沙堰、机耕桥及河埠头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施工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执业在投标人单位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4.2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4.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若在开标当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查询,如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6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2月27日09时3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574-8740617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宁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广融大厦6楼
联系人:葛宏宇、周春成、周挺
电话:0574-55665232、18989300611
传真:0574-5566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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