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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镇周韩村周韩馨园临街物业用房招租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7-26 09:35:43     阅读:

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姜山镇周韩村周韩馨园临街物业用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及范围

1、项目编号:JS-ZB(2022)-053

2、招租的范围: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的周韩馨园西面一层临街物业用房,均临高阳街,建筑面积合计1019.26平方米。具体详见下述:

1)周韩馨园1幢2幢3幢JS101:建筑面积122.18平方米,室内白胚,层高约5.2米。

2)周韩馨园1幢2幢3幢车库层S101:建筑面积541.14平方米,室内白胚,铝合金门窗,卷帘门,层高约5.2米。

3)周韩馨园4幢4号010101:建筑面积50.44平方米,室内白胚,层高约5.2米。

4)周韩馨园4幢5号JS101:建筑面积34.42平方米,室内白胚,层高约5.2米。

5)周韩馨园4幢5幢车库层S101:建筑面积271.08平方米,室内白胚,铝合金门窗,卷帘门,层高约5.2米。

本项目房屋按现状交付中标人。开标前投标人可视情至房屋现场进行勘察、了解,明确房屋的现状,房屋现状内容包括地址、建筑面积、结构、所投房屋的配套设施(包含水、电、物业情况等所有配套设施情况)等。

3 租金报价:起租价:人民币245540/年 (含税)。

4 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或其他组织 (包括个体工商户) 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自带原件备查),如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参加本次招租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独资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2022年81016:00将投标报名函发送邮件(452637676@qq.com) 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13486006812)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完成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标书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由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代理机构处,如未缴纳将被拒绝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17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银行电汇或网银提交(投标担保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交时间:于2022年8161600分(以银行进账日为准)之前缴纳到如下账户并在备注栏注明本项目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姜山支行

银行账号:81110101302303630(备注009001-53

联系人:陈佳

联系电话:0574-55887783

截止时间:2022年81616时00分(以资金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009001-53,未注明009001-53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周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2115室

项目联系人:李工

 话:13486006812

 

备注:投标人应于2022年817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健康码/行程码”、持7天内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本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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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pdf 文件下载
姜山镇周韩村周韩馨园临街物业用房招租.pdf 文件下载
投标报名函.pdf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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