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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纪要

信息发布时间: 2018-03-29 09:37:26     阅读:
9月13日,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蒋晓东主持召开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第5次联席会议,区纪委(监察局)冯浙萍、区水利局潘宁霞、区农林局潘信伟、区交管办郭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彪、区招标办潘海见、区审计局施鸿、区环保局梅钦等参加会议。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交管办副主任郭军关于半年度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交流会和入围我区的中介代理机构业务交流会的情况通报。会议明确:镇乡(街道)换届选举后,要及时补充调整公共资源交易领导机构及操作机构人员;镇乡(街道)要按鄞政发[2010]116号文件精神,9月份起全面推行新的招标投标办法;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的,原则上从区级入圈的中介代理机构库中抽取。
    二、会议学习了甬党办[2011]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意见》。会议明确,按照文件要求,今后我区对国家法定招标采购规模以下的招标采购项目,可根据高效、简捷、规范’’的原则,研究制定操作简便的交易办法,灵活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交易方式。对技术无特殊要求的项目,推广采用技术标认可制或合格制评标方式。
    三、会议听取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钱彪关于今年以来推行的《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在区级平台的运行情况通报。会议认为,新办法通过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在评标办法中实行合理低价法,在遏制围标、串标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使价格竞争更加充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但新办法实施后在个别项目中也出现了恶意低价竟标等问题,为此,会议明确:在所有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引入投标差额保证金办法;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对主要材料报价相对业主提供的参考价限定浮动区间;根据造价额定调整的时间情况,相应对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的控制价下浮区间作上浮3个百分点的调整;调整新办法成本价抽取区间,统一改成在平均投标报价下浮0%—3%之间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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