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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东吴镇2022年度汛前应急零星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5-20 15:24:42     阅读:

鄞州区东吴镇2022年度汛前应急零星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W-ZB(2022)-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东吴镇2022年度汛前应急零星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补助及镇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工程分布在林家溪、后塘河、天童溪、凤溪、画龙溪、后墙上下山塘

模:溪坑挡墙修复总长 65m,堰坝修复2处,山塘清淤70m3。

期:30日历天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分:1个

招标控制价为:228043元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执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2.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或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3.2.4项目质验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2.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任何岗位相互兼职。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已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公示(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乡镇交易系统中的“投标-缴纳保证金”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16:00(北京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3、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1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北路9号,东吴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楼(东吴镇公共交易站)。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何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盛海路66弄29号3楼

联系人:邱工

电话:18906606857   0574-83885614

9. 备注

9.1所有投标人严格落实测温、亮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同时所有投标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未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招标人(代理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后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

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9.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9.1、9.2、9.3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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