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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溪镇道成岙村道路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08-05 16:20:09     阅读:

横溪镇道成岙村道路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X-ZB(2022)-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溪镇道成岙村道路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审批【2021】2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及横溪镇自筹共同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道成岙村

工程规模:工程西起金峨村以北宁裘线(K28+403),东至岭下水库北侧宁裘线(K32+950),路基宽度5-8 米,路线全长4.174 公里。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 公里/小时

监理服务期:15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3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12个月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系统、交通标志标牌、桥梁工程等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监理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工程监理甲级、乙级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市交通委信用信息查询”为准)。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 具体以开标当天“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备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系统里查询不到投标人信息,会影响接下来的其他流程。如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5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横溪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汤主任

联系电话:0574-82826217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许爽、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

 

备注

1、所有投标人严格落实测温、亮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疫措施,同时所有投标人员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横溪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 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视情况采用在线微直播形式,所有投标人可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公共交易站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备注第1、2、3条款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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