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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日
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10日
受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居民委员会委托,现就姜山镇红枫新村等区域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S-ZB(2023)-102
二、采购组织方式: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姜山镇红枫新村等区域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的承包单位
四、项目概况:服务内容、服务期限、采购需求、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价 |
姜山镇红枫新村等区域环卫保洁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资金落实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 简要采购需求:按要求完成合同期内姜山镇红枫新村等区域环卫保洁服务;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内容。 | 最高年度单价:23万元/年; 三年最高限价:69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招标公告公告期限: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3、请投标人于2023年11月10日16:30前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元整。
2、形式: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虚拟子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投标保证保险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交易系统中的”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9:3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 《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公 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
以下资料编入资格审查文件中:(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采用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形式缴纳投标担保的,还须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缴纳投标担保的,则须提供保证保险保单。
系统咨询电话:0574-88115683 QQ:2063366329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须于2023年11月24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将于2023年11月24日9:30(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及报名表下载地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居民委员会;
地址:茅山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方式:0574-88466614
代理机构: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楼2002室;
联系人:王泽、许伟港;
联系方式:电话0574-28830072,传真0574-28830650;
本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联系人或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活动监督管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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