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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邀请招标的条件: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项目,属于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其邀请招标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项目,其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法律、行政法规对核准主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邀请招标需要提交的资料:
1、《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登记表》;
2、《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招标(发包)条件具备表》;
3、邀请招标审批表;
4、拟邀请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名单;
5、代理合同原件(仅限代理招标项目);
6、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代理招标项目);
7、立项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11、招标补充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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